摘 要: 《红字》的最大特点是含混。所谓含混, 即作者有意识地使文本具有模糊性、游移性、歧义性。 从构成上看, 霍桑在意义标志、情节设置和叙述中均采用了“多重选择”式手法, 从而使文本具备开放性和 迷惑性。从本质上看, 文本的含混是作者世界观、神学观复杂性的体现。从文学渊源上看, 是他对文学传统 有意识地继承和扬弃的结果。借用荣格的理论, 可以了解作者本人的潜在立场。 关键词: 霍桑; 《红字》; 含混; 加尔文教义; 作者意图 美国作家纳撒尼尔· 霍桑(N athan iel Haw tho rne, 1804- 1864) 的小说《红字》(The Scarlet L et ter, 1850) , 自问世以来, 被无数读 者阅读过, 被数以千计的学者解析过, 被几乎 每一种新兴的文学理论阐释过。然而时至今日, 《红字》仍留有许多谜团, 以致于秉承“新批 评”传统的西方理论家们干脆以“模棱两可”来 概括其总体特色。笔者认为, 《红字》的最大特 点是“含混(am b igu ity) ”。所谓含混, 就效果 而言, 是指意义的模糊性、游移性和歧义性; 就 方法而言, “常常是故意采用的一种表达方式, 以便产生多种可能的解释, 从而丰富作者所要 表达的意义, 加强戏剧性效果和审美效果”[ 1 ] (P444)。本文将分析这种含混在文本中的构成方 式, 指明造成这一效果的原因, 追溯它在文学 传统中的渊源, 尽量于含混中切近作者的写作 意图和情感倾向。 含混的构成: 多重选择 翻开《红字》, 每一个读者首先要面对的, 是其中林林总总且又暧昧不明的隐喻和象征。 可以说, 《红字》的阅读过程, 就是对于这些意 义标志(exponen t s) 的识别和阐释过程。 在正文第一章“狱门”中, 出现的第一个 意义标志“野蔷薇”(w ild ro se2bu sh) 就将读者 一下拉入这个模棱两可的世界:“但是在门口的 一边, 几乎就生根在门限上, 有一丛野蔷薇, 在 这六月的时光, 缀满精致的宝石般的花朵, 使 人想象, 当囚徒进门或是当被判决的犯人出来 受刑的时候, 它对他们献呈出芬芳和娇媚, 借 以表示在大自然的深胸里, 对于他们还有怜悯, 还有温存”; 而且作者还暗示: 这野蔷薇很有可 能“是圣徒安·哈庆生走进狱门时, 从她的脚 下迸发出来的”; 此章结尾, 作者希望“这篇讲 述人性脆弱和悲哀的故事中间可以发现的甜蜜 的道德花卉, 用它来象征; 这故事的悲惨结局,| 用它来调剂”[ 2 ] (P37)。在此后的行文中,“野蔷 薇”这一象征又多次出现, 逐渐与珠儿发生关 联, 如在第六章“珠儿”里, 说“她的纯洁的 生命, 秉承着不可测知的神意, 从一种茂盛的 罪恶的热情中, 开放出一朵可爱的不朽的花” [ 2 ] (P63)。在第八章“小鬼和牧师”中, 威尔逊 也把珠儿和“红蔷薇”联系起来[ 2 ] (P76) , 珠儿 更充满童心地认定她自己“根本不是造出来的, 而是她母亲从狱门旁边野蔷薇丛中摘取来的” [ 2 ] (P77)。 霍桑没有给出“野蔷薇”的确切所指, 而 是将多种可能的解释并置起来, 即: “自然”、 “圣徒”、“道德”、“珠儿”, 任由读者在阅读中 自行“选择”。有意思的是, 每种选择之下, 新 的选择又源源而来。例如, 选择了“自然”的 读者将会发现面临两个新选择: 可爱的大自然 和可怕的大自然——一方面, 这个大自然给囚 徒以“怜悯”“温存”; 另一方面它也是魔鬼出 没的邪恶场所。如果读者选择了“圣徒”, 它就 从安·哈庆生隐隐导向海丝特·白兰, 因为作 者多次指出白兰是个“殉道者”; 同样矛盾的是, 也有的时候, 作者暗示出白兰是“罪有应得”。 如果是指“道德”, 读者面临的还是选择的困惑: 谁的道德? 清教徒的、白兰的, 还是作者的道 德? 如果是指涉“珠儿”, 野蔷薇这一隐喻具体 又指涉珠儿的哪些方面? 作者曾无数次使用了 “妖精”、“精灵”、“巫婆”、“魔术”、“咒语”、 “罪恶”、“激情”等等互相矛盾的词汇来形容珠 儿; 在另外一套象征系统里, 珠儿甚至就是另 一个“赋有了生命的红字”! 仅就这最后一条思 路来说: 要理解“野蔷薇”, 先要理解“珠儿”; 而要理解“珠儿”, 先要理解“红字”——文本 就这样形成了阐释的循环。 作为文本的中心意象,“红字”亦是含混非 常。关于“红色”, 霍桑自己给出了两种截然相 反的暗示, 一是“地狱里的火焰”, 一是“圣徒 的鲜血”, 这两种解释可能导致两个完全不同的 结论。比如: 美国霍桑研究专家哈耶特·瓦格 纳从第一个暗示出发, 强调红色象征“罪恶”, 是以配戴红字的白兰、穿着一身红衣的珠儿, 都 是有罪的, 所以《红字》是部关于“罪”的小 说。而另一位霍桑学者伯伦·包纳则从第二个 暗示出发, 认为正如基督的血具有为世界赎罪 的功能, 红色具有救赎的涵义; 在这个意义上, 白兰是“殉道者”, 她配戴红字不仅是为自己, 更为世人赎罪; 所以这是一部关于“爱”的小 说。至于“A 字”, 仅在行文中, 霍桑自己就先 后给出了“通*”(adu ltery)、“能干”(ab le) 和 “天使”(angel) 三种不同的解释。再经后人阐 释, 它还可能指涉“爱” ( amo r )、痛苦 ( agony)、女斗士( am azon )、甚至美国 (Am erica) [ 3 ], 以致于有人说, 英文辞典中凡 以A 开头的名词, 都可能与《红字》发生关系。 此外, 作品中人物的名字也具有寓意性质, 海丝特(hester) 与“犹豫不决”(hesitate) 谐 音; 丁梅斯代尔(dimm esdale) 与“暗淡的、模 糊的、怀疑的、悲观的”(dim ) 词头一致; 珠 儿(pearl) 寓示着“宝贝、宠爱”; 齐灵窝斯 (ch illingwo rth) 则是“寒冷”(ch illing) 和“值 得”(wo rth) 的复合词[ 4 ]。不过, 名字的寓意 性并未冲淡整体的含混, 而是加强了这种含混。 以海丝特的形象为例, 行文中再三强调她的高 傲、有主见、无怨无悔, 这就与“犹豫不决”不 相吻合。 除了意义标志方面的含混, 情节设置和叙 述本身的含混是霍桑作品的又一大特征。在情 节设置方面, 英国作家毛姆早就指出, 海丝特 明知自己怀孕而不逃离当地是绝对不合情理 的, 不过在作品中, 作者对此没有解释。在叙 述方面, 明显的含混体现于两处: 夜空中出现 的“异象”和丁梅斯代尔胸口上的“烙印”。关 于前者, 霍桑先以插叙的形式, 提到将自然景 象视作启示这一新英格兰文化传统, 随后笔锋 一转,“当牧师仰望天顶时, 看见一个用暗红的 火线划成的巨大的字——A 字”, 读者在此时 大概同意霍桑的说法: “归咎于他自己(指牧 师) 的眼睛和心神的病态。”可仅仅在一页之后, 霍桑又将水搅浑——教堂老工人问牧师:“但是 先生, 你可听见说人们昨天夜里看见的预兆 吗? ——天空上一个大红字——A 字, 我们解 释这是代表天使的。因为, 正好昨天夜里我们 善心的温斯洛普州长做了天使, 天上当然就应 该有个通告! ”[ 2 ] (P107~ 109) 这样一来, 到底有 没有这么一个大红A 字在天空出现, 便成了没 有答案的谜。同样复杂的是: 牧师临死前胸口 上到底有没有A 字, 霍桑先是前进一步, 写道: “他痉挛地用着力, 扯开了他胸前的牧师的饰 带。那件东西显露出来了! ”然后霍桑又用很大 的篇幅, 论述了“传说”中的关于牧师胸前红 A 字的三种可能来源。最后, 霍桑又退了一小 步, 说那红字并不存在, 把丁梅斯代尔还原为 一个圣者。[ 2 ] (P171~ 174) 就这样, 霍桑用含混的意义标志, 含混的 情节和含混的叙述, 构筑了一个似非而是、似 是而非的文本迷宫。这一迷宫具有开放性, 任 何读者均可以依据自己的阅读经验和价值取 向, 在本文中识读意义标志, 从作者给出的多 重解释中主动进行选择, 从而赋予文本以意义, 得到阅读的愉悦。这一迷宫又具有迷惑性, 作 者表面上完全退出叙述, 却又通过各种手法影 响着读者的判断。由于作者的立场是扑朔迷离 的, 所以读者在作者的影响下, 往往不是更清 醒, 而是更糊涂了。从另一个角度看, 这种开 放性和迷惑性恰是《红字》能够超越时代、魅 力不衰、吸引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和阐释者的主 要原因。 含混的实质: 思想矛盾 如果说《红字》这个迷宫没有出口, 那是 因为霍桑自己就没有设计出口。在某种意义上, 文本的含混是作者思想含混的结果。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曾经指出:“在美 国, 基督教对人的灵魂影响之大, 世界上没有 一个国家能比得上。”诚如斯言, 当时正逢美国 第二次宗教复兴运动, 基督教道德是衡量一切 的标准。所以《红字》刚一问世, 第一批霍桑 研究者们便开始关注起作者的思想倾向和作品 的道德问题。有人认为, 《红字》是合乎清教传 统的, 理由是霍桑按照基督教的律法为“有罪 的”主人公安排了应得的结局。也有人从海丝 特·白兰身上看到了与宗教不和谐的“傲慢”, 从字里行间发现了作者隐隐的同情, 进而指出 了作品是“不道德”的。而其实, 正如弗雷德 里克·克鲁斯所指出的:“霍桑作品的基调既不 是虔诚, 也不是亵渎, 而是矛盾。”[ 5 ] 霍桑不是每周日去教堂礼拜的教徒, 但决 不能以此来证明他有“反宗教”倾向。他有显 赫的清教徒祖先, 他生活在基督教文化的氛围 之中, 无论是精神世界还是文学创作, 都注定 无法摆脱神学束缚。在漫长的西方思想史上, 反 对现行教义的通用方式, 并非反对宗教本身, 而 是宣扬“原教旨主义”。在某种意义上, 精神气 质上趋向悲观和怀疑的霍桑, 与美国清教之前 的正统加尔文教, 倒有许多契合之处。这种契 合主要体现于两方面: 预定论和原罪说。 加尔文教的“预定论”, 是说上帝在创世以 前就已经选定一些人将永远得救, 而另一些人 则将永远被罚入地狱。因为一切都是神意, 所 以外表往往不能说明问题, 一个外表虔诚的人 很可能并不是上帝的选民。同样, 带有罪恶标 志的人也并不一定没有获救的希望。显而易见, 在这方面,《红字》是非常符合加尔文教教义的 ——带有红字的海丝特·白兰也许是有罪的, 可是“如果到处都揭穿实情的话, 在海丝特· 白兰以外, 许多人的胸上都要闪耀出那个红字 来的”[ 2 ] (P62)。马丁·路德和加尔文在建立新 教教义时, 用“因信称义”观念代替了“因行 称义”观念, 而后来的美国清教徒则发生倒退, 变更了预定论, 认为一个人是否是上帝的选民, 可以通过他在现世的地位和行为来判断。霍桑 通过刻画那些嘲笑海丝特·白兰的夫人们, 批 驳了在新英格兰殖民地传播甚广的“我比你神 圣”的观点。通过对西宾斯夫人和上层人物的 描写, 批驳了把地位和行为看得比信仰还高的 宗教盲目。霍桑几乎是用正统的加尔文教教义, 来校正清教徒的行为偏向。 理解霍桑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“原 罪”观念。他相信罪恶是与生俱来的, 罪恶是 一个无处不在的现实。在离开超验主义阵营时, 他曾这样写道:“在人的心里, 正是在人的心里, 正是在那小小的但又是无边无际的天地中, 存 在着原罪, 而外界的罪恶和不幸只不过是那原 罪的表征。”[ 6 ] (上册, P426) 所谓“原罪”在加 尔文教义中具有多方面含义: 一是亚当夏娃式 的受到诱惑而犯的罪; 二是此罪的后果注定失 去乐园的纯真; 三是罪孽具有遗传性。霍桑的 祖先曾在萨勒姆驱巫案中扮演过不光彩角色, 这段历史带给他以深深的负罪感, 可以说祖先 的罪孽成了他的原罪。这种观念和情绪体现于 《红字》中, 便是那种沉郁的“罪”的意识, 丁 梅斯代尔成了美国的亚当, 在夏娃的引诱下失 去了乐园的纯真, 并痛苦地意识到了原罪对自 己的折磨。西方学者敏锐地指出: 与库柏笔下 积极进取、乐观向上的美国英雄不同, 霍桑的 丁梅斯代尔开创了美国文学的又一个模式。从 霍桑开始, 经过麦尔维尔、马克·吐温、亨利 ·詹姆斯, 直到福克纳、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 家, 这个传统留下了大量饱受负罪感和原罪煎 熬的原型美国英雄。而这种煎熬正是美国清教 传统的一个阴森却又本质的组成部分。[ 7 ] 复杂的是, 霍桑既信奉严酷的加尔文教的 某些教义, 却又是个温和的人道主义者。如果 说预定论和原罪说呈现的是他“理智”的一面, 生命热情与宽容意识则显示出他“情感”的一 面。虽然霍桑不赞同超验主义的天真无知、盲 目乐观和对过去的简单否定, 但却受到了超验 主义中“生命热情”方面的感染。迈克尔·达 维尔·贝尔在《哥伦比亚文学史》的《霍桑》一 节中指出: 在海丝特·白兰的身上, 就有这种 超验主义生命热情的体现, 而小珠儿更代表了 生命热情本身。面对宗教与生命的矛盾, 霍桑 自己也曾在日记中坦白地承认:“我们确实需要 一个新的启示——一个新的体系——因为旧的 体系中似乎不再有生命。”应该说, 这种生命意 识, 就是霍桑的人道主义观念的体现。与此同 时, 祖先的罪孽是他打不开的心结, 从萨勒姆 驱巫案中, 他发现了清教的残酷性, 更发现了 宽容的重要。这也使他的思想带有悲悯的色彩。 在“情”与“理”之间, 他既看到了人欲横流、 虚伪堕落可能对社会道德造成的伤害, 也看到 了新教伦理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。加尔文神学 观与人性论道德观的矛盾, 是他思想矛盾的实 质根源。 含混的渊源: 继承与创新 含混并非霍桑独创的表达方式。在对欧洲 ——美国文学传统的承继方面, 除了班扬的著 名寓意作品《天路历程》和弥尔顿等欧洲作家 的作品, 霍桑曾经承认自己受到美国早期作家 查尔斯·布罗克登·布朗(Charles B rockden B row n, 1771- 1810) 的影响。在布朗的时代 —— 18 世纪的美国, 欧洲小说的影响无所不 在。当时以理查逊和斯特恩为代表的感伤情调 加道德说教的文学, 以及阴暗、神秘、超自然 的哥特小说, 在美国异常流行。布朗将这两种 文学融汇于自己的创作中, 特别是于无形中 “发明”了小说的“不确定性”——“他在小说 中安排一系列含义复杂的道德困境, 而他心中 并无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办法, 他感兴趣的是 道德问题的探索本身, 或者换言之, 纯粹是为 探索而探索”。[ 8 ] (P141) 我们依稀能够分辨: 《红字》中的道德探索、超自然的哥特痕迹、主 题和寓意的不确定性, 的确有欧洲小说——布 朗的痕迹。不过, 霍桑毕竟是霍桑, 《红字》毕 竟是美国第一部成熟的文学作品, 超越了布朗 的, 是作品体现出来的整体象征性和悲剧美感。 如果说布朗的小说在“不确定性”上还不 彻底, 霍桑则将“不确定性”推向了极端。与 一般的道德寓意作品不同——在那些作品里, 作者忙于站出来进行道德训诫、总结主题思想 ——霍桑则让作品中的人物自己阐明境遇, 他 巧妙地保持中立, 用复杂的整体象征体系设置 了巨大的迷宫。在作品中不是存在一个而是多 个象征系统, 这里既有传统的源出《圣经》的 基督教象征系统, 也有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象 征系统, 还有霍桑自己的系统, 甚至在一个系 统中, 霍桑也尽量应用歧义的不同方面。例如 “花园”这个意象, 如果按照基督教象征系统, 它是与伊甸园相联系的, 往往代表天堂、天真 无邪、纯洁无瑕的女性、富饶等概念。可是在 《红字》中, 当描述州长家的花园时, 却有萧索 阴郁之感。再比如“森林”, 在基督教象征系统 中, 树是生命的象征; 在浪漫主义阵营中, 森 林是自然的象征; 在清教徒的世界, 森林与巫 术相关; 而在《红字》中, 霍桑把自然、罪恶、 危险集于一体, 使其产生歧义。可以说, 含混 是霍桑有意制造的效果, 以此来影射世界的不 可理解。 此外, 在英美的感伤小说中, 有“受折磨 的妇女——女基督”这一传统, 亦即女主人公 [1] [2] [3]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