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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免费英语毕业论文-《红字》的含混    5星级
免费英语毕业论文-《红字》的含混
[ 作者:Admin     来源:博景源     点击数:     更新时间:2008-11-5   ]

摘 要: 《红字》的最大特点是含混。所谓含混, 即作者有意识地使文本具有模糊性、游移性、歧义性。
从构成上看, 霍桑在意义标志、情节设置和叙述中均采用了“多重选择”式手法, 从而使文本具备开放性和
迷惑性。从本质上看, 文本的含混是作者世界观、神学观复杂性的体现。从文学渊源上看, 是他对文学传统
有意识地继承和扬弃的结果。借用荣格的理论, 可以了解作者本人的潜在立场。

  关键词: 霍桑; 《红字》; 含混; 加尔文教义; 作者意图

 美国作家纳撒尼尔· 霍桑(N athan iel
Haw tho rne, 1804- 1864) 的小说《红字》(The
Scarlet L et ter, 1850) , 自问世以来, 被无数读
者阅读过, 被数以千计的学者解析过, 被几乎
每一种新兴的文学理论阐释过。然而时至今日,
《红字》仍留有许多谜团, 以致于秉承“新批
评”传统的西方理论家们干脆以“模棱两可”来
概括其总体特色。笔者认为, 《红字》的最大特
点是“含混(am b igu ity) ”。所谓含混, 就效果
而言, 是指意义的模糊性、游移性和歧义性; 就
方法而言, “常常是故意采用的一种表达方式,
以便产生多种可能的解释, 从而丰富作者所要
表达的意义, 加强戏剧性效果和审美效果”[ 1 ]
(P444)。本文将分析这种含混在文本中的构成方
式, 指明造成这一效果的原因, 追溯它在文学
传统中的渊源, 尽量于含混中切近作者的写作
意图和情感倾向。
含混的构成: 多重选择
  翻开《红字》, 每一个读者首先要面对的,
是其中林林总总且又暧昧不明的隐喻和象征。
可以说, 《红字》的阅读过程, 就是对于这些意
义标志(exponen t s) 的识别和阐释过程。
  在正文第一章“狱门”中, 出现的第一个
意义标志“野蔷薇”(w ild ro se2bu sh) 就将读者
一下拉入这个模棱两可的世界:“但是在门口的
一边, 几乎就生根在门限上, 有一丛野蔷薇, 在
这六月的时光, 缀满精致的宝石般的花朵, 使
人想象, 当囚徒进门或是当被判决的犯人出来
受刑的时候, 它对他们献呈出芬芳和娇媚, 借
以表示在大自然的深胸里, 对于他们还有怜悯,
还有温存”; 而且作者还暗示: 这野蔷薇很有可
能“是圣徒安·哈庆生走进狱门时, 从她的脚
下迸发出来的”; 此章结尾, 作者希望“这篇讲
述人性脆弱和悲哀的故事中间可以发现的甜蜜
的道德花卉, 用它来象征; 这故事的悲惨结局,|
用它来调剂”[ 2 ] (P37)。在此后的行文中,“野蔷
薇”这一象征又多次出现, 逐渐与珠儿发生关
联, 如在第六章“珠儿”里, 说“她的纯洁的
生命, 秉承着不可测知的神意, 从一种茂盛的
罪恶的热情中, 开放出一朵可爱的不朽的花”
[ 2 ] (P63)。在第八章“小鬼和牧师”中, 威尔逊
也把珠儿和“红蔷薇”联系起来[ 2 ] (P76) , 珠儿
更充满童心地认定她自己“根本不是造出来的,
而是她母亲从狱门旁边野蔷薇丛中摘取来的”
[ 2 ] (P77)。
  霍桑没有给出“野蔷薇”的确切所指, 而
是将多种可能的解释并置起来, 即: “自然”、
“圣徒”、“道德”、“珠儿”, 任由读者在阅读中
自行“选择”。有意思的是, 每种选择之下, 新
的选择又源源而来。例如, 选择了“自然”的
读者将会发现面临两个新选择: 可爱的大自然
和可怕的大自然——一方面, 这个大自然给囚
徒以“怜悯”“温存”; 另一方面它也是魔鬼出
没的邪恶场所。如果读者选择了“圣徒”, 它就
从安·哈庆生隐隐导向海丝特·白兰, 因为作
者多次指出白兰是个“殉道者”; 同样矛盾的是,
也有的时候, 作者暗示出白兰是“罪有应得”。
如果是指“道德”, 读者面临的还是选择的困惑:
谁的道德? 清教徒的、白兰的, 还是作者的道
德? 如果是指涉“珠儿”, 野蔷薇这一隐喻具体
又指涉珠儿的哪些方面? 作者曾无数次使用了
“妖精”、“精灵”、“巫婆”、“魔术”、“咒语”、
“罪恶”、“激情”等等互相矛盾的词汇来形容珠
儿; 在另外一套象征系统里, 珠儿甚至就是另
一个“赋有了生命的红字”! 仅就这最后一条思
路来说: 要理解“野蔷薇”, 先要理解“珠儿”;
而要理解“珠儿”, 先要理解“红字”——文本
就这样形成了阐释的循环。
  作为文本的中心意象,“红字”亦是含混非
常。关于“红色”, 霍桑自己给出了两种截然相
反的暗示, 一是“地狱里的火焰”, 一是“圣徒
的鲜血”, 这两种解释可能导致两个完全不同的
结论。比如: 美国霍桑研究专家哈耶特·瓦格
纳从第一个暗示出发, 强调红色象征“罪恶”,
是以配戴红字的白兰、穿着一身红衣的珠儿, 都
是有罪的, 所以《红字》是部关于“罪”的小
说。而另一位霍桑学者伯伦·包纳则从第二个
暗示出发, 认为正如基督的血具有为世界赎罪
的功能, 红色具有救赎的涵义; 在这个意义上,
白兰是“殉道者”, 她配戴红字不仅是为自己,
更为世人赎罪; 所以这是一部关于“爱”的小
说。至于“A 字”, 仅在行文中, 霍桑自己就先
后给出了“通*”(adu ltery)、“能干”(ab le) 和
“天使”(angel) 三种不同的解释。再经后人阐
释, 它还可能指涉“爱” ( amo r )、痛苦
( agony)、女斗士( am azon )、甚至美国
(Am erica) [ 3 ], 以致于有人说, 英文辞典中凡
以A 开头的名词, 都可能与《红字》发生关系。
  此外, 作品中人物的名字也具有寓意性质,
海丝特(hester) 与“犹豫不决”(hesitate) 谐
音; 丁梅斯代尔(dimm esdale) 与“暗淡的、模
糊的、怀疑的、悲观的”(dim ) 词头一致; 珠
儿(pearl) 寓示着“宝贝、宠爱”; 齐灵窝斯
(ch illingwo rth) 则是“寒冷”(ch illing) 和“值
得”(wo rth) 的复合词[ 4 ]。不过, 名字的寓意
性并未冲淡整体的含混, 而是加强了这种含混。
以海丝特的形象为例, 行文中再三强调她的高
傲、有主见、无怨无悔, 这就与“犹豫不决”不
相吻合。
  除了意义标志方面的含混, 情节设置和叙
述本身的含混是霍桑作品的又一大特征。在情
节设置方面, 英国作家毛姆早就指出, 海丝特
明知自己怀孕而不逃离当地是绝对不合情理
的, 不过在作品中, 作者对此没有解释。在叙
述方面, 明显的含混体现于两处: 夜空中出现
的“异象”和丁梅斯代尔胸口上的“烙印”。关
于前者, 霍桑先以插叙的形式, 提到将自然景
象视作启示这一新英格兰文化传统, 随后笔锋
一转,“当牧师仰望天顶时, 看见一个用暗红的
火线划成的巨大的字——A 字”, 读者在此时
大概同意霍桑的说法: “归咎于他自己(指牧
师) 的眼睛和心神的病态。”可仅仅在一页之后,
霍桑又将水搅浑——教堂老工人问牧师:“但是
先生, 你可听见说人们昨天夜里看见的预兆
吗? ——天空上一个大红字——A 字, 我们解
释这是代表天使的。因为, 正好昨天夜里我们
善心的温斯洛普州长做了天使, 天上当然就应
该有个通告! ”[ 2 ] (P107~ 109) 这样一来, 到底有
没有这么一个大红A 字在天空出现, 便成了没
有答案的谜。同样复杂的是: 牧师临死前胸口
上到底有没有A 字, 霍桑先是前进一步, 写道:
“他痉挛地用着力, 扯开了他胸前的牧师的饰
带。那件东西显露出来了! ”然后霍桑又用很大
的篇幅, 论述了“传说”中的关于牧师胸前红
A 字的三种可能来源。最后, 霍桑又退了一小
步, 说那红字并不存在, 把丁梅斯代尔还原为
一个圣者。[ 2 ] (P171~ 174)
  就这样, 霍桑用含混的意义标志, 含混的
情节和含混的叙述, 构筑了一个似非而是、似
是而非的文本迷宫。这一迷宫具有开放性, 任
何读者均可以依据自己的阅读经验和价值取
向, 在本文中识读意义标志, 从作者给出的多
重解释中主动进行选择, 从而赋予文本以意义,
得到阅读的愉悦。这一迷宫又具有迷惑性, 作
者表面上完全退出叙述, 却又通过各种手法影
响着读者的判断。由于作者的立场是扑朔迷离
的, 所以读者在作者的影响下, 往往不是更清
醒, 而是更糊涂了。从另一个角度看, 这种开
放性和迷惑性恰是《红字》能够超越时代、魅
力不衰、吸引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和阐释者的主
要原因。
含混的实质: 思想矛盾
  如果说《红字》这个迷宫没有出口, 那是
因为霍桑自己就没有设计出口。在某种意义上,
文本的含混是作者思想含混的结果。
 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曾经指出:“在美
国, 基督教对人的灵魂影响之大, 世界上没有
一个国家能比得上。”诚如斯言, 当时正逢美国
第二次宗教复兴运动, 基督教道德是衡量一切
的标准。所以《红字》刚一问世, 第一批霍桑
研究者们便开始关注起作者的思想倾向和作品
的道德问题。有人认为, 《红字》是合乎清教传
统的, 理由是霍桑按照基督教的律法为“有罪
的”主人公安排了应得的结局。也有人从海丝
特·白兰身上看到了与宗教不和谐的“傲慢”,
从字里行间发现了作者隐隐的同情, 进而指出
了作品是“不道德”的。而其实, 正如弗雷德
里克·克鲁斯所指出的:“霍桑作品的基调既不
是虔诚, 也不是亵渎, 而是矛盾。”[ 5 ]
  霍桑不是每周日去教堂礼拜的教徒, 但决
不能以此来证明他有“反宗教”倾向。他有显
赫的清教徒祖先, 他生活在基督教文化的氛围
之中, 无论是精神世界还是文学创作, 都注定
无法摆脱神学束缚。在漫长的西方思想史上, 反
对现行教义的通用方式, 并非反对宗教本身, 而
是宣扬“原教旨主义”。在某种意义上, 精神气
质上趋向悲观和怀疑的霍桑, 与美国清教之前
的正统加尔文教, 倒有许多契合之处。这种契
合主要体现于两方面: 预定论和原罪说。
  加尔文教的“预定论”, 是说上帝在创世以
前就已经选定一些人将永远得救, 而另一些人
则将永远被罚入地狱。因为一切都是神意, 所
以外表往往不能说明问题, 一个外表虔诚的人
很可能并不是上帝的选民。同样, 带有罪恶标
志的人也并不一定没有获救的希望。显而易见,
在这方面,《红字》是非常符合加尔文教教义的
——带有红字的海丝特·白兰也许是有罪的,
可是“如果到处都揭穿实情的话, 在海丝特·
白兰以外, 许多人的胸上都要闪耀出那个红字
来的”[ 2 ] (P62)。马丁·路德和加尔文在建立新
教教义时, 用“因信称义”观念代替了“因行
称义”观念, 而后来的美国清教徒则发生倒退,
变更了预定论, 认为一个人是否是上帝的选民,
可以通过他在现世的地位和行为来判断。霍桑
通过刻画那些嘲笑海丝特·白兰的夫人们, 批
驳了在新英格兰殖民地传播甚广的“我比你神
圣”的观点。通过对西宾斯夫人和上层人物的
描写, 批驳了把地位和行为看得比信仰还高的
宗教盲目。霍桑几乎是用正统的加尔文教教义,
来校正清教徒的行为偏向。
  理解霍桑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“原
罪”观念。他相信罪恶是与生俱来的, 罪恶是
一个无处不在的现实。在离开超验主义阵营时,
他曾这样写道:“在人的心里, 正是在人的心里,
正是在那小小的但又是无边无际的天地中, 存
在着原罪, 而外界的罪恶和不幸只不过是那原
罪的表征。”[ 6 ] (上册, P426) 所谓“原罪”在加
尔文教义中具有多方面含义: 一是亚当夏娃式
的受到诱惑而犯的罪; 二是此罪的后果注定失
去乐园的纯真; 三是罪孽具有遗传性。霍桑的
祖先曾在萨勒姆驱巫案中扮演过不光彩角色,
这段历史带给他以深深的负罪感, 可以说祖先
的罪孽成了他的原罪。这种观念和情绪体现于
《红字》中, 便是那种沉郁的“罪”的意识, 丁
梅斯代尔成了美国的亚当, 在夏娃的引诱下失
去了乐园的纯真, 并痛苦地意识到了原罪对自
己的折磨。西方学者敏锐地指出: 与库柏笔下
积极进取、乐观向上的美国英雄不同, 霍桑的
丁梅斯代尔开创了美国文学的又一个模式。从
霍桑开始, 经过麦尔维尔、马克·吐温、亨利
·詹姆斯, 直到福克纳、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
家, 这个传统留下了大量饱受负罪感和原罪煎
熬的原型美国英雄。而这种煎熬正是美国清教
传统的一个阴森却又本质的组成部分。[ 7 ]
  复杂的是, 霍桑既信奉严酷的加尔文教的
某些教义, 却又是个温和的人道主义者。如果
说预定论和原罪说呈现的是他“理智”的一面,
生命热情与宽容意识则显示出他“情感”的一
面。虽然霍桑不赞同超验主义的天真无知、盲
目乐观和对过去的简单否定, 但却受到了超验
主义中“生命热情”方面的感染。迈克尔·达
维尔·贝尔在《哥伦比亚文学史》的《霍桑》一
节中指出: 在海丝特·白兰的身上, 就有这种
超验主义生命热情的体现, 而小珠儿更代表了
生命热情本身。面对宗教与生命的矛盾, 霍桑
自己也曾在日记中坦白地承认:“我们确实需要
一个新的启示——一个新的体系——因为旧的
体系中似乎不再有生命。”应该说, 这种生命意
识, 就是霍桑的人道主义观念的体现。与此同
时, 祖先的罪孽是他打不开的心结, 从萨勒姆
驱巫案中, 他发现了清教的残酷性, 更发现了
宽容的重要。这也使他的思想带有悲悯的色彩。
在“情”与“理”之间, 他既看到了人欲横流、
虚伪堕落可能对社会道德造成的伤害, 也看到
了新教伦理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。加尔文神学
观与人性论道德观的矛盾, 是他思想矛盾的实
质根源。
含混的渊源: 继承与创新
  含混并非霍桑独创的表达方式。在对欧洲
——美国文学传统的承继方面, 除了班扬的著
名寓意作品《天路历程》和弥尔顿等欧洲作家
的作品, 霍桑曾经承认自己受到美国早期作家
查尔斯·布罗克登·布朗(Charles B rockden
B row n, 1771- 1810) 的影响。在布朗的时代
—— 18 世纪的美国, 欧洲小说的影响无所不
在。当时以理查逊和斯特恩为代表的感伤情调
加道德说教的文学, 以及阴暗、神秘、超自然
的哥特小说, 在美国异常流行。布朗将这两种
文学融汇于自己的创作中, 特别是于无形中
“发明”了小说的“不确定性”——“他在小说
中安排一系列含义复杂的道德困境, 而他心中
并无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办法, 他感兴趣的是
道德问题的探索本身, 或者换言之, 纯粹是为
探索而探索”。[ 8 ] (P141) 我们依稀能够分辨:
《红字》中的道德探索、超自然的哥特痕迹、主
题和寓意的不确定性, 的确有欧洲小说——布
朗的痕迹。不过, 霍桑毕竟是霍桑, 《红字》毕
竟是美国第一部成熟的文学作品, 超越了布朗
的, 是作品体现出来的整体象征性和悲剧美感。
  如果说布朗的小说在“不确定性”上还不
彻底, 霍桑则将“不确定性”推向了极端。与
一般的道德寓意作品不同——在那些作品里,
作者忙于站出来进行道德训诫、总结主题思想
——霍桑则让作品中的人物自己阐明境遇, 他
巧妙地保持中立, 用复杂的整体象征体系设置
了巨大的迷宫。在作品中不是存在一个而是多
个象征系统, 这里既有传统的源出《圣经》的
基督教象征系统, 也有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象
征系统, 还有霍桑自己的系统, 甚至在一个系
统中, 霍桑也尽量应用歧义的不同方面。例如
“花园”这个意象, 如果按照基督教象征系统,
它是与伊甸园相联系的, 往往代表天堂、天真
无邪、纯洁无瑕的女性、富饶等概念。可是在
《红字》中, 当描述州长家的花园时, 却有萧索
阴郁之感。再比如“森林”, 在基督教象征系统
中, 树是生命的象征; 在浪漫主义阵营中, 森
林是自然的象征; 在清教徒的世界, 森林与巫
术相关; 而在《红字》中, 霍桑把自然、罪恶、
危险集于一体, 使其产生歧义。可以说, 含混
是霍桑有意制造的效果, 以此来影射世界的不
可理解。
  此外, 在英美的感伤小说中, 有“受折磨
的妇女——女基督”这一传统, 亦即女主人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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